桂东县公安局的桂东县公安局废物处置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公安局废物处置服务
二、预算金额:¥558648.00元
三、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00086号
委托代理编号:HNTH2021-1103
四、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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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东县公安局废物处置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古城村
七、第三方专家对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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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东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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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1、 因全省仅有两家处置公司可以处置HW49内的900-099-49和900-047-49危险废物,该两家处置公司又有区域限制,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限湘南地区(衡阳、邵阳、郴州、永州);另一家处置公司限湘北地区。 2、基于以上综述考虑,具有唯一性,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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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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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罗爱雄 |
桂东县发改局 |
常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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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育才 |
桂东县财政局 |
常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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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远盛 |
桂东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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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期限:自 2021年11月19日至 2021 年11月2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桂东县公安局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75565255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桂东项目部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联系人:邓女士、曾女士 联系电话: 0735-8822522 18175583011
3、财政部门名称:桂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0735-862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