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 的 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永财采计101号
3、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双方合同中约定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可选择银行转帐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1300000.00 |
1300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t其他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 郴州北湖区南岭大道958号大华天都5栋19楼 (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3 年11月3日10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郴州北湖区南岭大道958号大华天都5栋19楼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及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者保函、电子增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及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或者保函、电子增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邀请后,请于2023 年 11 月 02 日17:3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十一、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永兴县林业局
(2)地 址: 郴州市永兴县干劲路110号
(3)联系人: 段一锋
(4)邮 编: 423300
(5)电 话: 13973535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郴州北湖区南岭大道958号大华天都5栋19楼
(3)联系人: 曾玉兰、廖洪辉
(4)邮 编: 421000
(5)电 话: 0735-2251617、18973553717、15307353977
(6)电子邮箱: 6513065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