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石码头路路灯变压器配电工程合同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31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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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编号:潭九建设合2021年13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天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石码头路路灯变压器配电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 080号
(3)项目内容:九华经开区创新中心10栋东侧配电、10栋西侧配电、创新中心利华生物配电、大兴安置区路与石码头互通路灯配电。
(4)项目承包范围: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石码头路路灯变压器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陆拾叁万玖仟元整
小写:¥ 1639000.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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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以中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为基础,综合单价按最终报价同比率下浮;清单外的工程按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按最终报价同比率下浮)。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3月11日,工期:4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要求执行
4. 付款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经相关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3月1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3月11日
甲 方:(公章)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乙 方:(公章)湖南捷力洲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