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思源学校人行天桥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1-14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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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桂东县思源学校人行天桥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思源学校人行天桥工程
工程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思源学校旁
2、工程规模:天桥全长33.5m,跨径30m,(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政府采购编号:电GC_2019102801337
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00101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TH2019-100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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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保修 |
工程量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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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东县思源学校人行天桥工程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
桩基、钢结构天桥、绿化、电气安装工程(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见采购文件 |
二、采购项目预算: ¥ 270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近6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缴费证明;
(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6)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打印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项目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岗位职称证书、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备质量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项目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近6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且网上可查询,需提供网址、密码)。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2019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在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东项目部(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1栋127号)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加章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装订成册;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未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网上报名视为无效。
4、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1 月13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
2、交纳时间:2019年 11 月 12 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财兴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911021229666888851-1308
(注意:1.账号中间的横杠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半角),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转不进; 2.输入收款账号时,系统会自动弹出对应的子账号,如000000666,属正确账号。)
4、未按时足额且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19年 11 月 4 日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东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桂东县政务中心5楼
联系人:林锐
电话:862369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1栋127号
联系人:邓新莲18175583011
电话:0735-8822522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
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此致
敬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