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3-10
  • 发布者: 本站
  •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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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桂东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
  1.2政府采购编号:电G_FW_2020030900128
  1.3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0]00007号
  1.4代理机构编号:HNTH2020-020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预算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4.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投标人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联系人电话:(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18175580110。“数字CA”湖南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29分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加盖单位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要求其委托代理人是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书面承诺材料)、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加盖单位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数字CA上的联系人与开标现场的联系人必须保持一致。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0年3月10日9:00时至2020年4月14日17:00时。
  6.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财兴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911021229666888851-1713
  6.4未按时足额且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联系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005。
  七、公告期限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9.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址:桂东县沤江镇
  (3)联系人:李主任
  (4)电话:15526255505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79号大华天都1栋18楼
  (3)联系人:邓新莲、曾玉兰、何华
  (4)邮编:423000
  (5)电话:15364289089 0735-8822522、2251617
  (6)电子邮箱:278424763 qq.com

07318873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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