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华塘镇Y556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 磋商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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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北湖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委托,对北湖区华塘镇Y556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0)060 号;委托代理编号:HNTH2020-(CZ)-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华塘镇Y556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0)060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TH2020-(CZ)-010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北湖区华塘镇Y556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

一项

1658493.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2020年3月-5月)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020年3月-5月)的证明资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且无在建工程。
  2.5专职安全员具有公路C类专职安全员证,且无在建工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0年 6 月 18 日至2020年 6 月 28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79号大华天都1栋18楼1803室购买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附件1和附件2的资料原件,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6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郴州市燕泉路郴江街道办事处院内)。
  4.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5、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6、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北湖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郴州市国庆南路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1800735698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79号大华天都1栋18楼
  联系人:何华 、曾玉兰
  电话:15907354810/2251617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省级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07318873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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