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易地扶贫搬迁双塘镇坨峰村安置点附属工程-消防工程邀请书

  • 发布时间:2020-04-29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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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吉首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吉首市镇溪建筑安装公司:(邀请施工单位名称)

一、比选条件

吉首市易地扶贫搬迁双塘镇坨峰村安置点附属工程-消防工程,建设单位为吉首富华易地搬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整合资金委托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单位:吉首富华易地搬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名称:吉首市易地扶贫搬迁双塘镇坨峰村安置点附属工程-消防工程

2.3建设地点:吉首市境内

2.4项目概况:室外沿道路建设室外消火栓7套,管道铺设及开挖550m等工程。工程预算:198157.81元

2.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整合资金

2.6比选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须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参选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申请文件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申请文件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相应参选人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与参选人比选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6不得存在比选须知第9条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比选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五、比选文件的获

5.1请于 2020年429日至 2020年5月8,每日上午9 :00分至 12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5 :00分至 17:00分,在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公司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5.2比选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首富华易地搬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2比选申请文件的要求详见第二章及第三章;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建设单位将拒收。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首富华易地搬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吉首市

人:杨先生

   话:13574370079

 

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1420

: 滕先生

   话:15074368879

07318873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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