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后勤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3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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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 的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后勤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后勤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委托代理编号: HNTH-XXCG-202314
4、采购项目预算: 441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3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后勤及纳税辅助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3年 |
441万元 |
441万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还需授权委托书)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项目部)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2、吉首项目部地址:吉首市乾邮嘉苑A栋二单元5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5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吉首市武陵山大道8号阳光国际酒店五楼吉祥厅;
3、开标时间: 2023年5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陈先生
2、电 话: 1857434139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
(2)地 址: 保靖县魏竹北路42号
(3)联 系 人: 曹先生
(4)联系方式: 15174346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1420房
(3)联 系 人: 陈先生
(4)联系方式: 1857434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