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县城区亮化设施维修工程(沤江河岸船皮坳桥至黄石桥楼宇亮化)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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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桂东县县城区亮化设施维修工程(沤江河岸船皮坳桥至黄石桥楼宇亮化)(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00038,采购代理编号:HNTH2023-04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 桂东县县城区亮化设施维修工程(沤江河岸船皮坳桥至黄石桥楼宇亮化)
1.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00038
1.3采购代理编号:HNTH2023-04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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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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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东县县城区亮化设施维修工程(沤江河岸船皮坳桥至黄石桥楼宇亮化)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项 |
¥190万元 |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
3.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3.2.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2.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3.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2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3要求供应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
4.1获取本磋商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 2023年 4 月 18 日至2023年 4 月 23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4 月28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磋商地点,开标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5.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或保函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或保函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6.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3年 4 月 27 日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的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疑问及质疑
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联系人:骆先生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3)联系人:邓女士、曾女士
(4)电 话:15364289089、18175583011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磋商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