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学校设备购置项目谈判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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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江桥街道江桥学校(采购人名称)的江桥学校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桥学校设备购置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000079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TH-YXCG-202402

4、采购项目预算:57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交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江桥学校设备购置项目

学生课桌椅

 

 

 

 

详见采购需求

650套

107000

107000

 

 

 

 

 

 

¨

 

 

 

 

 

 

¨

 

教师办公桌椅、沙发

20套教师办公桌椅和1套沙发

 

20000

 

20000

办公室、多媒体会议室立式空调

10台

59000

59000

 

打印设备

一体化印刷机

1台

 

24000

 

24000

打印机

5台

文件资料柜

20只

14000

14000

多媒体会议室桌椅及阶梯装饰、窗帘

1间

60000

60000

多媒体会议室音响及电子显示屏

1套

145000

145000

广播监控

一批

141000

141000

合计

570000

570000

备注:具体数量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如有);

8)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9)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供应商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802(全天),地点为在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攸县联星街道胜利广场五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19313318873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攸县江桥街道江桥学校

2)地    址:攸县江桥街道江桥社区王氏坳组

3)联  人:李先生

4)邮    编:412300

5)电    话:19313318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

3)联  人:张先生

4)邮    编:410007

5)电    话:16673310609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07318873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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