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保险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28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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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应急管理局 的 嘉禾县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保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嘉禾县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保险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嘉财采计 66 号
3、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时约定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01 |
嘉禾县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保险 |
为户籍在郴州市嘉禾县区域内的自然人投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保险,具体保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700000.00元 |
700000.00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2本采购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其总公司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t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4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5栋19楼1928.1929室(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 2024年 1 月 9 日15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嘉禾县国土资源局1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嘉禾县应急管理局
(2)地 址: 嘉禾县人民北路 43 号
(3)联系人: 李主任
(4)电 话: 13574530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5栋19楼1928.1929室
(3)联系人:曾玉兰
(4)电话: 18973553717/0735-2251617
(5)电子邮箱: 651306550@qq.com
附件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