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公安局视频侦查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 谈判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0-30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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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桂东县公安局的桂东县公安局视频侦查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桂财采计00081号;委托代理编号:HNTH2020-1003)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公安局视频侦查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桂财采计00081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TH2020-1003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批 ) |
预算(元) |
/ |
桂东县公安局视频侦查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891236.00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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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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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公安局视频侦查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 |
见谈判通知书 |
见谈判通知书 |
见谈判通知书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供应商近6个月(2020年4月至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2.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谈判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为 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11月04日17:30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谈判通知书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上午 10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东县公安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873527831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 18175583011
桂东项目部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